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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穷水尽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
  ---办理马xx诉东莞A公司货款纠纷案手记


方 少 翔
 

办案过程:
   2004年11月的一天,蔡景杰律师约本所余树林律师、钟瑜律师和我一起会见东莞来的A公司李经理。在会客室里,我们和李经理寒暄了几句,就话入正题,李经理详细告诉了我们事情的经过。
  A公司是一家中小型外企,一直以来都运行正常,没有什么债务纠纷。但是,2004年5月的一天,法院的一纸传票打破了公司的宁静。东莞市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中,一个名叫马xx的东北商人称其于1999年就开始为A公司供应某原材料,2002年马xx为A公司供应了一批某型号原料货物后,A公司就一直未付其货款, 2003年12月,经双方协商后,双方确认了所欠货款总额为785000元人民币,并且A公司向其出具了书面付款计划书,承诺在2004年3月底之前还清欠款。送达的诉状并A公司的"付款计划"和"致全体供应商的一封信"。该"付款计划"原文如下:本公司经对帐确认尚欠东北沈阳马xx货款人民币柒拾八万伍千元人民币,公司承诺争取在三个月左右付清该款项。"致全体供应商的一封信"上A公司称"因非典原因致使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对暂时所欠货款,请求马xx谅解",两份材料落款处均有A公司印纹,但都没有经办人签署姓名。
  看完起诉状、"付款计划"和"致全体供应商的一封信",李经理一下懵了,在他的记忆里,公司从未和马xx打过交道,也没有在东北进过货物,甚至从来就不认识马xx,更别说欠马xx什么货款了。但是该诉状却煞有介事,言之凿凿,且有公司大印纹的"付款计划"和致全体供应商的一封信"佐证,难道真的是自己忘了?李经理立即查阅1999年至2004年公司的《应付款明细帐》和《订单明细表》,其中根本就没有马xx这个名字,更谈不上欠其货款了,公司流动资金一向充裕,从来就没有发过什么"致全体供应商的一封信"。为慎重起见,李经理又询问了公司所有的有关人员,是否与马xx有过商业往来,公司业务人员均表示不认识马xx这么一个人,同时也告诉李经理,公司从未进过诉状中所称的某型号原材料。了解清楚后,李经理松了口气,认为马xx充其量是个骗子,"付款计划"和"致全体供应商的一封信"无疑是伪造的。俗话说,真金不怕火炼,假的终究真不了,人民法院为人民,法院一查,不就难水落石出了?当然,李经理对此也不敢掉以轻心,委托公司的常年顾问东莞xx律师事务所的王xx律师代理参加一审诉讼。
  李经理和一审代理律师商量后,该律师认为既然"付款计划"及"致全体供应商的一封?quot;是伪造的,那么其上所盖的印纹就应当是假的,只要申请对上面A公司的印章进行鉴定,不就真相大白了?于是,在开庭前,抱着必胜的信心,公司方只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付款计划"及"致全体供应商的一封信"上所盖印纹进行鉴定,而没有向法院提供其他反证。但是,不幸的是,事情的发展却并非李经理所预想的一帆风顺,经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印纹确为A公司的印章盖印而成。真是出乎李经理意料,公司内部竟然真有"内鬼"?由于A公司在举证期间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反证,也没有能够提出其他有效意见,于是东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A公司败诉,限期A公司付清欠款785000元人民币及逾期利息。
李经理此时方感到事情的严重,更为担心的是,尚不知对方还有多少盖有公司印纹的还款计划书,如果对方尝到甜头以后,过段期间就如法炮制,公司岂不是要关门?正在心急如焚、一筹莫展之际,听闻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蔡景杰律师在解决重大疑难案件方面很有经验,于是上门来寻求办法。
  听完李经理的介绍,我们问了一些问题,粗略看了相关的材料后,基本上对整个案情有了初步的认识。蔡律师凭多年的执业经验,认为该案件在二审还是有改判机会的,就接受了A公司的委托,为该公司的二审代理律师。
  其后,我们几个律师在认真研究材料后,又经过反复讨论,觉得本案最大的难度就在于一审举证期间,我方当事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给法院,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就意味着我方已经放弃举证的权利,除非我方能够证明我方提供的是新证据或者对方愿意对我方在二审阶段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但是,出现这两种情况的可能性都极其渺茫。当然,我们也不能放弃举证的努力,还是应尽量收集对我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提供给法院,即便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也可以让法院作为查明事实的参考,从而削弱对方证据的证明力度。但是,这些似乎依然不能保证改变一审的结果,怎么办?我们经过讨论,认为还可以另劈蹊径,寻找对方的其他薄弱环节,变消极的防御为积极的进攻,如果我方当事人所述确实是真实的,且对方当事人马xx在一审中也没有出庭,那么这应当就是一起诈骗案件,对方当事人慑于法律的威严,出于为防范追究刑事责任的目的,很可能不会用真实姓名,借用他人身份或使用伪造的身份证进行诉讼欺诈。
  于是我们决定尽快采取如下措施:
  一、主要针对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足拟写上诉状,阐述上述理由。马xx称向A公司供了某型号原料货,那么其理应具有供货合同、供货时间、供货批次、运输方式、运输单位、经办人员等等证据。但是马xx除了一纸"付款计划"和"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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