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银行与金融 |
银行与金融业务是正大方略的核心业务,本所向银行、其它金融机构和融资者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就具体事务出具法律意见;
起草、审核各类银行、银团贷款合同及抵押、担保文件;
为资产、项目融资与租赁提供法律意见;
为期货交易提供法律帮助;
为企业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代理诉讼、执行、资金回收事务。 |
| 二、房地产业务 |
参与房地产投资策划和项目谈判;
草拟、审查、见证房地产开发经营、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
主持参与楼盘整合、盘活事务;
办理房地产按揭业务;
处理各类房地产纠纷。 |
| 三、投资及贸易 |
参与投资、商贸谈判、为当事人的商务活动选择适当的法律形式和法律保护;
制定货物销售与服务的条款、条件;
草拟、审查、见证中外商贸投资合同及其他法律、商务文件;
处理各类债务纠纷、经济纠纷。 |
| 四、海事海商 |
处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提单、海上保险合同、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办理海上救助、海损事故、船舶碰撞及共同海损等方面法律服务;
起草、审核租船合同及其它海事、海商合同。 |
| 五、刑事辩护与代理 |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
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接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代理刑事案件的申诉。 |
| 六、法律顾问 |
担任政府、企业法律顾问;进行资讯调查;
为企业登记、收购、合并、改组及清盘提供法律意见及操作服务;
为企业财务、会计、税收提供服务;
处理公司的租赁、承包等经营事务。 |
| 七、上市公司业务 |
为公司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经常性的法律咨询;
为公司日常运作及经营策略提供建议;
为公司内部管理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
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谈判及可行性论证,起草或修改审定公司的重要法律文件,为公司改制增资、对外投资、收购兼并以及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股东会出具法律见证意见书;
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承诺与声明出具见证意见书;
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出具法律意见书。 |
| 八、知识产权 |
为专利、商标、版权及非专利技术提供法律保护;
为技术贸易提供法律帮助;
为制止不公平竞争、保护商业秘密提供法律服务;
就有关中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提供咨询意见。 |
| 九、仲裁、诉讼与执行 |
代理各类商务、海事、技术、劳动仲裁和国际经贸仲裁;
办理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的各类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案件;
执行代理。 |
| 十、并购破产 |
收购、兼并、重组、改制事务;
破产前期准备及清盘方案;
破产清算分配事务;
破产诉讼; |
| 十一、涉外业务 |
除上述涉外业务外,还为外商在华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或中国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提供咨询及代理服务;
为外商在中国境内投资及公司的运作提供咨询意见。 |
| 十二、其他法律服务 |
业务收费
一般代理:按国家标准收费;
风险代理:
(1)前期依国家标准收取基本代理费,风险比例协商确定;
(2)前期不收费,按胜诉或收回资金一定比例提取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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