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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蒋石平 |
| 执业证号 |
19019411000333 |
| 联系电话 |
020-87698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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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石平 ,男, 1963年2月生。1989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1992年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重返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2002年6月获法学博士学位。
蒋石平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曾在司法机关工作一年, 92年底“下海”。曾任特大型企业——广东半球实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该集团属下的国际贸易公司、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在“半球集团”工作期间,主持参与了该公司2.68亿元股票的发行并随后代理了该公司与武汉股民的“股票纠纷”案;亲手策划了“半球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分行的8亿元贷款的资产抵押及重组事宜。1995年,蒋石平律师被借调到“广湛高速公路指挥部”,负责“广湛高速公路”项目的招商引资简介及项目可行性报告、引资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中英文本的制作,并多次出国参与项目洽谈。为该项目最终成功引资55亿元立下汗马功劳。
蒋石平律师从 1993年起,以兼职律师身份执业,1998年辞去企业领导职务成为专职律师;2001年5月起任广东旭日正言律师事务所主任;2002年11月加盟本所。
执业十年来,蒋石平律师办理了大量经济纠纷案件及企业非诉法律事务。除上述武汉股民集体诉广东半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欺诈”案以及“广湛高速公路”项目引资事宜外,代理经办的比较有影响的大案有:
湛江劳动建筑工程总公司诉中国银行湛江分行建筑工程款纠纷案(标的 1.3亿元);
湛江商业银行诉霞山民政福利总公司借款纠纷案(标的 7000万元);
湛江东海发展总公司诉山东济南轻骑集团合作纠纷案(标的 5000万元);
廉江信用投资有限公司诉广州南亚房地产公司合作纠纷案(标的 5000万元);
湛江电视机厂破产案等近百宗案件。
蒋石平律师不但擅长于公司法律事务而且谙熟企业管理,处理企业的诉讼,尤其是非诉业务乃其专长。经过三年的博士深造,蒋石平律师对其他法律事务也积聚了较深的理论功底和一定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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